父母都是中国公民在美生子,宝宝的国籍是怎样的?中美两国的国籍法是如何规定的?美国国籍的孩子是否可以在国内上户口,有什么样的影响……
这些都是赴美生子妈妈常见的疑惑,也是德堡美福在客户咨询过程中经常被问到的问题;今天小编将会根据中美两国法律,并结合德堡美福多年的实际操作经验给予大家尽可能详细的回答,希望对于打算赴美生子的家庭起到一定参考的作用。
一、美国宪法依据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的规定,在美国出生的人均为美国公民,拥有美国国籍。
原文如下:“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不得拒绝给予法律的平等保护”。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从1868年通过至今,在美国历史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她被称为“美国宪法的心脏”;根据这一条宪法,我们的孩子出生在美国,即拥有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是任何人任何组织无权剥夺的,且一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是万世不移的根本大法!所以对于在美出生的孩子的国籍问题是没有什么争议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孩子是美国人,去中国需要办理签证吗?还能上户口吗?
接下来就要谈到美籍宝宝身份的特殊性。
二、中国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是中国公民没有外国永居权的,孩子也是中国公民。
宝宝是美国籍不错,但是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父母都是中国人也没有永居权,生的宝宝是中国公民,他的中国国籍也是依据法律自动赋予的;中国政府要认可宝宝中国人身份的话就要发给中国护照,可是宝宝又先天的取得了美国国籍和美国护照,由于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不能再发护照,就只能发给替代品《中国旅行证》;事实上就是“中国国籍法虽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实际已默认双重国籍”了;既然承认我们是中国人,就要给一切国民待遇,持中国旅行证回国,进入中国海关并盖入境章,不需要办理中国签证,并可以在国内无限期停留,享受各种待遇,当然也可以合理合法的落户口。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孩子一出生就是美国公民,但是因为父母都是中国公民,中国政府在他18岁之前还认他是中国人,给宝宝一切中国公民的待遇,发给中国护照的替代品—《中国旅行证》,实际享受双重国籍的待遇!这时,全世界都承认宝宝是美国人,只有中国政府承认他是中国人;出入中国国境凭借中国旅行证,到任何第三国凭借其美国护照。
当孩子成长到18岁时,美国政府会要求其宣誓加入美国籍,同时放弃其他国籍;从此之后,孩子在往来中美之间时就只能采用美国人的身份了。
说点题外话:中国政府这是典型的鸵鸟政策,你不承认宝宝是美国人,其美国身份就不存在了吗?例如我们不承认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就不存在了吗?宝宝的身份美国宪法取得的,国内的任何法律、政策都左右不了这个事实。实际上中国国籍法有很多混乱和自相矛盾之处,这部法律是三十年前制定的,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当时法律制定者的法律水平可想而知.,而且中国当时对外交往才刚刚开始,这部法律也没有什么用处,制订者在当时也并没有认真对待这部法律; 所以直到现在,连一个实施细则都没有。
既然美籍宝宝享有中国公民的一切待遇,那么就是说回国都可以上户口喽?别急,这个问题下面我来详细阐述一下。
三、美籍宝宝在国内能上户口吗?
大家都明白,在这个奇葩的国度,上户口这事有一个根本的决定条件是你符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的在哪生也不会给你上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凭借美国出生纸一样给孩子在国内上户口!
既然中国政府发给美籍宝宝《中国旅行证》,承认他的国民待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根据中国国籍法上户口这事合理合法,不用担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想上户口的家庭,出发之前先在国内把“准生证”办理好。
我们的客户遍布全国,所以各地的信息基本都会有反馈,下面晒一些各地美籍宝宝的户口信息页,给大家看看:
注意关于出生地一栏,各地写的还不同,可见对于屁民的事我们的政府是多么的随意。
四、美宝上户口需哪些证件如何办理?
首先,要有国内正常报户口的所有手续(准生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房产证,户主授权书和身份证等)
然后就是在美国需要开据的证明了:
第一、《中国旅行证》第二、美国出生纸,回国后去公安局指定的翻译中心翻译第三、三级认证,就是中国驻美国领事馆,对美国出生证的认证,办理这个认证,就是怕回国后,有的部门不认可美国出生证,因为就是一张纸,他还以为是你自己印刷的呢。
关于准备材料问题各地大同小异,晒一下我们收集的各地户籍管理部门的不同规定:
五、美籍宝宝上户口会失去美国籍吗?
这一点请大家放心, 前文已经表述过:美国宪法规定,放弃美国国籍,也需要等孩子成人之后,取得第三国国籍的前提下,其本人自愿宣誓放弃才有法律上的效用,绝对不可能因为父母帮孩子申请了中国户口的这种事情而被取消;上了国内户口,孩子的美国身份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
从前还有派出所要求家长签署一个所谓的“放弃国籍声明”才给上户口,真是非常可笑;你一个地方派出所出具的东西就可以左右美国宪法了?要是这样你签署一个美利坚合众国全部归我大中华所有,我们岂不是不用费力去美国生孩子了吗?
更为可笑的是面对这么一个东西不少家长还不敢签,小编只能讲:愚昧之极!现在随着赴美生子现象的普遍,户籍管理部门也开窍了,不再做这种蠢事。
顺便讲一下美国法律关于双重国籍的规定: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INA)第101(a)(22)条,美国法律并未提到双重国籍或要求一个人在美国国籍和其他国籍之间二选一;一个被自动赋予另外一个国家国籍的人,并没有失去美国国籍的风险;就是说美国政府不否认双重国籍,特别是先天取得的双重国籍。但是因为双重国籍可能会产生某些问题,因此并不在政策上鼓励;而且要求双重国籍的持有人,必须在进入和离开美国时使用美国护照,遵守美国法律。如果要放弃美国国籍,法律规定该放弃人必须主动申请,为自由选择国外国籍,并且有放弃美国国籍的意图,该意图可以通过申请人的声明或行为来呈现。
六、美籍宝宝上了户口有什么影响?
要说好的影响,主要是可以和国内出生的孩子一样一样的生活:比如上公立学校受专制洗脑教育,或者每年享受城市“一老一小”那点微不足道的医疗报销……
这里主要说坏的影响:
大家都知道美籍宝宝的中国旅行证是两年有效期,过期前就要出境,到有中国使领馆的地方去换;有的人不想折腾,那么旅行证过期就要去出入境管理中心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俗称“一次性出入境证明”。这个时候出入境部门就要验国籍,如果是美国籍,就要求注销户口,说实话这事的政策逻辑一点也不严密,谁也搞不清为啥这样规定。户籍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都归属公安系统管辖,给上户口的也是它,让注销的也是它,简直没有任何道理!姑且认为这是给美籍宝宝上户口的坏处吧,最近这两年北京和上海的出入境部门开悟了,再也不做此等脱了裤子放屁的事,不需要什么验国籍、销户口了;既然各地方政策都以首都为参照,那么今后国内其他地方想是也会放开的。
上户口这事对于美籍宝宝没有任何麻烦和影响;特别是现在全面二胎放开以后,不少二胎家庭也都有了准生证,回国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给孩子上户口了,实际享受双重国籍的待遇,多爽、多方便。
话说,当年总设计师的孙子就是美国生的,先天拥有美国国籍,现在还不是一样在中国当县长;总设计师说了:谁说他是美国人,他是我的孙子,他就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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